國際能源網獲悉,3月7日,首航高科發布關于簽訂重大合同的公告。
公告稱,近日,首航高科能源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賣方”)與中國能源建設集團西北電力建設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買方”)簽訂《唐山海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光熱+光伏一體化項目塔式聚光集熱系統采購合同》,合同約定賣方為買方唐山海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光熱+光伏一體化項目(塔式聚光集熱系統)提供合同設備和服務。合同總金額(含稅)428718280.00元。
公告表示,本次簽訂的光熱項目屬于公司的主營業務,本合同的簽訂是新能源光熱發電市場對公司技術、核心設備以及總包能力的認可。本合同的簽訂有利于進一步提升公司在新能源光熱發電市場的核心競爭力,對公司中長期的發展產生積極影響。
本合同屬于公司日常性經營行為,根據公司《章程》規定,本合同經總經理辦公會審議批準后簽訂。
公告如下:
關于簽訂重大合同的公告
一、合同主要內容
1、合同標的
唐山海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光熱+光伏一體化項目(塔式聚光集熱系統)合同設備和服務
2、合同總金額(含稅)
人民幣428,718,280.00元(人民幣大寫:肆億貳仟捌佰柒拾壹萬捌仟貳佰捌拾元整)
3、結算方式
分階段按比例結款,具體如下:
3.1預付款為合同總價的10%
3.2投料款為合同總價的20%
3.3到貨款為合同總價的50%
3.4驗收款為合同總價的10%
3.5質保金為合同總價的10%
4、生效條件
本合同協議書經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并分別蓋本單位公章后生效。
5、合同履行期限
本合同協議書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并分別蓋本單位公章后生效,雙方履行完畢合同規定義務并支付完合同費用后,合同自動終止
6、違約條款
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或者SA項下所作保證的,應向對方承擔繼續履行、采取修理、更換、退貨等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賣方違約責任:
(1)由于賣方責任,所供設備的性能未能達到合同技術協議約定的性能保證值,且經第二次驗收試驗(由于賣方原因)仍不能達到一項或多項保證指標時,賣方應承擔違約金。
(2)由于賣方責任,賣方未按期向買方或買方指定的設計單位交付技術資料的,每遲交1天,則按每張圖紙或每份資料每天賣方支付給買方500元(人民幣) 賠償金,直到提供齊全的圖紙或資料為止。
(3)由于賣方技術服務的錯誤或疏忽,造成買方工期延誤的,每延誤工期 1周賣方應向買方支付合同價格1%的違約金。
(4)合同設備交付后,由于賣方原因造成的質量問題導致買方工程不能按期投運的,每延誤1周,賣方應向買方支付合同價格1%的違約金。
(5)在質量保證期內,由于賣方設計、材料或制造缺陷造成合同設備停運的,每停運一次賣方應向買方支付合同價格2%的違約金。
(6)違約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合同總價的10%。
二、合同對上市公司的影響
本次簽訂的光熱項目屬于公司的主營業務,本合同的簽訂是新能源光熱發電市場對公司技術、核心設備以及總包能力的認可。本合同的簽訂有利于進一步提升公司在新能源光熱發電市場的核心競爭力,對公司中長期的發展產生積極影響。
公司具備履行合同的能力、資金、人員、技術和產能,能夠保證合同的順利履行。
在合同生效后,根據該工程的進度安排交付設備和工程的實施,具體進度根據合同和技術協議約定時間履行。合同總金額(含稅)約占公司2022年度營業收入652,205,492.85元的65.73%,合同的執行將提升公司2024年、2025年的營業收入和營業利潤。
本合同的簽訂和履行不影響公司的業務獨立性。不存在因履行合同而對合同對方當事人形成依賴。
三、風險提示
合同履行周期較長,存在受不可抗力風險影響導致合同不能履行的風險。
合同貨款回收分階段按比例執行,由于履行周期較長,存在貨款回收緩慢的風險,敬請各位投資者注意風險。
鋼材、玻璃是公司產品的主要原材料,本合同履行周期和產品生產周期較長,營業成本受到生產周期內鋼材和玻璃價格變動的影響。原材料的價格波動對公司的毛利額可能會產生有利的影響,也可能會產生不利的影響,因而使得公司面臨原材料價格波動導致毛利率波動的風險。
四、合同審議程序
本合同屬于公司日常性經營行為,無需本公司董事會審議批準,也不需獨立董事和律師發表意見。
五、備查文件
雙方簽訂的合同正本。
特此公告。
首航高科能源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4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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